目前分類:房產稅務 (2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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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:房屋稅課稅依據?

A:房屋稅,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,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,為課徵對象。(房屋稅3)依其房屋現值,向納稅義務人逐年課徵之經常性賦稅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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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展房屋網 (2012-03-20)

住展房屋網提供

財政部昨(19)日公告100年度售屋所得金額比率標準,供納稅人今年5月申報綜所稅時適用。其中,台北市依「房屋評定現值」計算的售屋所得,所得比例調高至42%,全國最重、也是史上最高,比去年高出5個百分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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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OWnews2012年3月25日 下午4:55

〔財經中心/綜合報導〕台北市去年率先開徵「豪宅稅」,被北市府認定為「高級豪宅」的屋主,最快會在4月底收到繳費通知。這波「豪宅稅」也預估可以徵得3.3億新台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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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/03/20  
 

【網路地產王/綜合】

中信房屋發布中古屋2月份委賣量統計,全台委託案量較傳出實施奢侈稅前 減少約3成,看來這一波打房,對市場信心,仍有不小的影響!

■ 雙北與高雄 受打房影響最明顯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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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/03/20 10:13  
【經濟日報/記者陳美珍/台北報導】

每年5月報稅前,財政部依據房地產市場的交易變化,訂定各縣市適用的所得額比率,供無法出示房屋取得成本證明的民眾,計算其應申報的售屋所得,並納入個人綜合所得總額申報。

不過,這是以房屋的評定現值做為計算基礎,並非實際市價。舉例來說,財政部核定,台北市100年度個人售屋財產交易所得額標準為房屋評定現值的42%,意即出售一棟評定現值100萬元的房屋,課稅認定所得就是42萬元,而不論實際售屋獲利多寡。

換言之,若售屋虧損者,未能拿出實際成本證明,非但損失不會被承認,還要再多繳一筆所得稅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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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/03/20  
財產交易課稅所得率改分區調整 北市飆到42%新高

【經濟日報/記者陳美珍/台北報導】

不管是不是炒房,去(100)年售屋的民眾,今年5月都要多繳稅。財政部核訂100年售屋所得額標準,首度採取按漲跌程度分區調整課稅比率的措施,以貼近反映售屋獲利。台北市及新北市為全國雙重稅區,北市售屋所得額高達42%,創下史上新高。

「財產交易(售屋)所得額標準」是針對出售房屋、卻未出示成本證明者,計算售屋所得所用的官方標準,財政部每年頒布一次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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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/03/14  
【台灣醒報/記者李皇萱/台北報導】

財政健全小組即將召開,監察院長王建煊日前接受《中國時報》專訪時再度提及,稅改可從較容易的「按實價課土增稅」著手。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表示,不公平的課徵使得不動產成為安身立命者的地獄。針對「開徵可能傷害長期自住戶出售」的說法,張金鶚受訪時反駁,政府可以針對不同類別制定不同稅率,課徵用意絕對是保障自住戶,而非傷害。

立法院去年底三讀通過不動產實價登錄三法,明訂不動產仲介業者、地政士及土地買方在不動產交易後,需以交易實價在30天內登錄,7月1日起正式全面實施實價登錄。

對於豪宅「帝寶」住戶,繳給國庫的房屋稅和地價稅竟不到管理費的一半,引發民怨。立委賴士葆上周也在立法院正式提案「豪宅稅加強版」,要求財政部針對市值新台幣6000萬元以上豪宅,納入實價課稅,讓有錢人多繳一點稅,獲得20多位跨黨派立委的連署支持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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